1. 蔚特号首页
  2. 问答百科

水太深: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直播带货仅卖5000元,法院判退41万

广州市中院现对此作出二审裁决,并下发(2021)粤 01 民终 19281 号民事判决书。法院支持商家诉求,判决直播推广协议的传媒公司向原告商家返还 418437.5 元(515000 元 * 13/16)的服务费。

水太深:花51万请陈小春和网红直播带货仅卖5000元,法院判退41万 第2张

由判决书可知,2020 年 10 月,某按摩器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一份《双 11 矩阵直播推广协议》,协议约定:2020 年 11 月 1 日~11 月 11 日,后者需要提供 16 场次直播销售推广活动,其中 10 场由粉丝总量大于等于 1000 万的达人执行,6 场由其他明星达人主播在其互联网直播间执行,保底数额高达 100 万元以上。

在前者支付完 51.5 万元的推广服务费后,传媒公司又向其表示,将原来 16 场直播的主播执行人,改为实际安排影视明星陈小春加 3 名网红,时间缩短至 11 月 5 日-11 月 11 日,同时约定服务费减少 10 万元。

最终,传媒公司只安排了 4 场直播,其中陈小春只出镜了 1 场,而且由于陈小春那次直播时没有在直播间上架商品链接,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按摩器公司商品就被下架,最终 4 场直播完实际只卖出了 5000 余元的货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此前还有李湘、汪涵、杨坤等诸多明星都曾发生过直播带货不理想的情况,所以严格来说明星和网红也不一定就是直播带货成功的关键。那么对此,IT之家的各位小伙伴是如何看待的呢?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ivillcn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文章链接:https://www.evoote.com/article/49068.html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才能评论